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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4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11/132.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現金股利共計人民幣89,910,000元。3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堯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%持股之子公司。(2)堯宗公司為一人之法人股東及一人之法人董事代表;一人董事代行董事會及股東 會職權。(3)股利配發日: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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